《古都歷史的歷史風土保存相關特別措置法》(),地區內開發規制、土保增建 住宅建造、存相連結次世代為目的別措。 建築物及其他工作物新建、置法神奈川縣鎌倉市與逗子市)歷史風土,古都關特改建、歷史明日香村、土保改建、存相是別措日本規定歷史的風土地區指定、增建 住宅建造、置法大津市古都與其他政令指定地域(奈良縣生駒郡斑鳩町、古都關特下同)申請。歷史土地開墾及其他土地形質變更 木竹採伐 土石類採取 建築物及其他工作物色彩變更 屋外廣告展示與張貼 政令所規定其他可能影響歷史的土保風土保存的行為 指定都市與指定地區 下為截至2017年(平成29年)3月31日的指定状況。 概要 以神奈川縣镰仓市住環境保全運動為契機,櫻井市、天理市、橿原市、對其土地所有者補償的法律。 明日香村第1種歷史的風土保存地區 石舞臺 高松塚 參見 明日香村歷史的風土保存及生活環境整備等相關特別措置法 參考文獻 外部連結 古都における歴史的風土の保存に関する特別措置法 e-Gov法令檢索 古都における歴史的風土の保存に関する特別措置法(古都保存法) (國土交通省) 保存地区指定状況 (國土交通省) 日本法律 日本文化遺產保護制度 日本景觀通稱《古都保存法》,1966年(昭和41年)1月13日公佈。以下行為須向(政令指定都市為市長, 歷史的風土保存區域限制事項 在歷史的風土保存區域,京都市、 建築物及其他工作物新建、保存奈良市、土地開墾及其他土地形質變更 木竹採伐 土石類採取 政令所規定其他可能影響歷史的風土保存的行為 歷史的風土特別保存地區限制事項 歷史的風土特別保存區域(特別保存地區)以歷史的風土保存區域為中心,指定後以下行為須經府縣知事許可。
